雷蒙三十使用者條款
本使用者條款(以下稱「本條款」)適用於「生活黑客研究院・雷蒙三十」網站(以下稱「生活黑客研究院・雷蒙三十」、「我們」或「我們的」)。
第 1 條 前言
「生活黑客研究院(雷蒙三十)」網站(網域名稱:https://lifehacker.tw/)(簡稱「本網站」)是由遊牧青年數位內容有限公司(簡稱「本公司」)經營之線上服務平台網站。本網站為提供本公司錄製影片教學、數位產品,或現場即時教學(直播活動)之教學服務提供者,係跨地域及時間之教學平台。本公司及本網站產品和服務包括:所有平台上之課程、課程之相關教材以及對於使用者之即時資訊回饋(簡稱「本服務」)。 本公司之資訊提供如下: 遊牧青年數位內容有限公司資訊: 統一編號: 83242975 營業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高路9號25樓 客服信箱:hey@lifehacker.tw 本使用者條款(簡稱「本條款」)主要是用以規範本公司與用戶及其他與本網站互動的人士(不論個別使用者其物理位置於何處,簡稱「使用者」或「您」)間之權利義務關係。使用者應瞭解到本條款之內容包括條款本文、以及本文明確援引之其他協議,以及未來本公司可能發佈的各項規則(包括但不限於隱私權條款等本公司相關規範或政策等)。當使用者選擇使用、登入或選擇購買本網站之本服務時,代表使用者已經詳細閱讀本條款,若您不同意本條款之約定,請您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此外,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公司保留隨時更改相關條款之權利,使用者必須定期造訪本網站以確保了解本網站最新之相關使用者條款。如使用者條款或本公司其他條款有變更調整,本公司將依法於修改日之30日前於系統網站公告,如您未為反對之意思表示或繼續使用本網站之本服務,則視為您同意變更,您應定期檢閱公告,如您不同意應立即停止使用。 此外,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當使用者欲購買本網站所提供之線上課程相關服務時,依據相關法令規定,消費者得於法令規定之審閱期間內,詳細審閱。依此,當您選擇購買本網站之本服務時,應於購課前詳細閱讀本條款,並針對顯示出給您之「我已詳閱並同意」點選同意後,即代表使用者已完整同意本條款。 提醒您:若使用者是未成年人(未滿十八歲),使用者清楚知悉必須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 2 條 註冊義務聲明
使用者應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如您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者,當您申請註冊成為會員,並繼續使用本網站服務時,則表示您的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輔助人,已經閱讀並同意本條款。 為了能使用本服務,使用者需同意以下事項: 1. 本服務僅供使用者本人使用,使用者不得將其帳號及密碼轉讓或出借給他人使用,原則上本服務是以單一使用者為單位提供服務。惟若有特殊需求(例如企業團購),應透過客服信箱通知本網站及本公司,否則將視為未經本公司授權使用且違反情節嚴重,本公司得逕行隨時暫停或終止使用者帳號之一部或全部,並拒絕或封鎖使用者使用本服務。 2. 使用者如發現其帳號遭他人非法使用,或因駭客行為或會員的保管疏忽導致帳號、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使用者應立即通知本網站,但本網站對此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3. 使用者應定期更新其個人資料,並保證其為真實、正確和最新的資料。使用者不應使用不實、不完整的資料,或與其個人真實資料無關之資訊,建立其帳號名稱,包括但不限於使用模仿他人姓名、使用攻擊性的字眼、任何種族歧視的文字,或任何會傷害、侵害他人權利之文字作為帳號名稱。 4. 使用者充分知悉,於本網站所選購之訂閱方案,係由本公司授權該使用者得於使用期間內,於本網站中以閱讀、觀看之方式瀏覽訂閱方案內容之權利,除該付費訂閱方案另有約定外,使用者不因付費訂閱後而取得該方案之內容所有權或智慧財產權,使用者亦未取得本條所述方式外之其他任何授權 若您違反上述條款,本網站將視違犯情節輕重(由本公司單方評估認定),如情節尚屬輕微將通知使用者限期改正;如情節嚴重或逾期不改正將逕行有權隨時暫停或終止使用者帳號之一部或全部,並拒絕或封鎖使用者使用本服務。 若您基於特殊目的有共用帳戶或團購之需求(如規劃公司內部員工訓練等),本公司及本網站對此有多人使用之方案,其詳細情形請聯絡我們的客服信箱。若未通知本公司或本網站,而有多人共用或其他未經本公司授權使用之情形,本公司及本網站將依前項規定處理。 您有義務妥善保管帳戶、密碼及其他相關身分驗證資訊,並為此帳號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行為負責,包括但不限於衍生之相關費用。 如果您與他人共用電腦或使用公共電腦,請務必關閉瀏覽器或清除瀏覽器資料,以防他人取得您的帳號資料。
第 3 條 使用者之義務及承諾
您同意並承諾,不會以任何非法的目的或方式使用本服務,並且將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和所有使用網際網路的國際慣例。如果您是位於中華民國以外的使用者,您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區的法律。 使用者同意並承諾,不會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況: 1. 上載、張貼、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本服務上。 2. 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或使他人用自己名義使用本服務。 5. 上載、傳輸或散佈任何含有電腦病毒或對電腦軟硬體產生中斷、破壞或限制功能之程式碼資料。 6. 從事不法交易行為或張貼虛假不實、引人犯罪之訊息。 7. 濫發廣告郵件、垃圾郵件、連鎖信,色情或賭博等各種違法訊息。 8. 以任何方式傷害未成年人。 9. 偽造訊息來源或以任何方式干擾傳輸來源之認定。 10. 干擾或中斷本服務或伺服器或連結本服務之網路,或不遵守連結至本服務之相關需求、程序、政策或規則等。 11. 追蹤他人或其他干擾他人或蒐集或儲存他人之個人資訊。 12.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若使用者違反上述條款,本網站將視違犯情節輕重(由本公司單方評估認定),如情節尚屬輕微將通知使用者限期改正;如情節嚴重或逾期不改正將逕行有權暫停或終止使用者帳號之一部或全部,並拒絕使用者使用全部或部分服務。
第 4 條 本網站內容所有權與智慧財產權
本網站上所有內容和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文字、聲音、圖片、影片、圖表、軟體、網頁設計、網站架構、網站畫面安排,均受智慧財產權法律保護,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如合作講師)依法擁有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非經本公司同意或其他權利人事前書面同意,使用者不得擅自以各種形式利用(包含但不限於下載、修改、重製、錄音、錄影、傳播、散佈、使用、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發表、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發行、出售、再授權或轉讓全部、部分本網站及本網站上任何相關課程、講義內容)。 本網站或其他權利人為利於課程進行及提高學習效率,將視情況提供相關課程之精華摘要或講義,此部份精華摘要或講義之智慧財產權亦屬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享有,並禁止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者、訂閱者)針對課程、精華摘要或講義內容之全部或一部,再進行片段擷取、濃縮摘要或改作。 使用者亦不得進行任何功能或程式的逆向工程、反向組譯、拆解、重組、解編或複製,或企圖取得原始碼或內容。 使用者如有違反本條款規定,該使用者同意承擔因此給本公司及本網站和其他權利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且任何資料一經使用者上載、傳送、輸入 或提供予 本網站時,使用者在此明確同意: 1. 由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儲存或管理該資料,並由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之搜尋工具進行索引及抓取,並公開刊登、使用於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的相關系統網路上,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所聯盟或合作的第三人網站上。 2. 授權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可以基於公益或為宣傳、推廣或經營本公司及本服務之目的,進行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公開上映、翻譯該等資料,並得在此範圍內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 3. 使用者並保證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公開上映、翻譯、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負損害賠償責任。 如使用者違反上述規定,本公司及本網站得隨時暫停或終止使用者帳號,並拒絕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使用者也需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所有侵權行為,所引起的賠償和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及所失利益)。
第 5 條 線上課程服務之購買及本服務之設備要求
當您選擇購買時,應於購買前詳細閱讀本條款及本條規定(含以下的設備規定),並針對顯示出給您之「我已詳閱並同意」點選同意後,即代表您已為完整表示同意。 您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者,課程契約之訂定,應經您的法定代理人同意,課程契約始生效力;您若為無行為能力人者,課程契約應由您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訂定。違反前項之約定者,除有民法第八十三條之情形者外,課程契約不生效力,本公司不得據以要求您的法定代理人負擔契約履行或賠償責任。限制行為能力人於訂立課程契約條款前,應主動告知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您並應針對本網站所提供申請身分認證等級類型所需之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電子信箱、聯絡電話、通訊地址等資料)進行填寫,以完成申請購買或註冊程序。 當您於購買課程之頁面點選「同意」鍵,即表示同意本條款及申請本服務,及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本公司及本網站將立即以系統或電子郵件回覆通知您,再次確認您所購買的項目及本條款的電子文件內容,經您收到該內容並再次確認後,雙方間之契約即成立。 為締造您使用本服務之良好體驗,您的電腦或手機應具備課程頁面建議及下表所列之軟硬體設備基本規格及要求,若您的設備暫無法滿足前述基本規格及要求,您明白可能會造成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影響本服務之品質:
- ● 作業系統:電腦 (Windows 10 以上、MacOS 11 以上);手機(iOS 15 以上、iPadOS 15 以上、 Android 8 以上 )
- ● 瀏覽器:Chrome/Safari/Edge/Firefox 的最新穩定版本。
- ● 網路速度:網路平均速度達 10 Mbps 以上。
您連結本網站之機房設備之接取網路,除經雙方約定由本公司提供者外,應由您自行向合法經營之電信事業申請租用,您租用該接取網路所生之權利義務,依您與該電信事業間契約約定之。
第 6 條 協力廠商、第三方內容、網站之相關規範
本網站可能含有來自協力廠商及第三方的內容、資料、資訊、廣告、產品、其它任何文件資訊或應用程式等或至其他第三方網站之鍵結(以下合稱「第三方內容」),您於使用本服務時,應自行檢查或評估第三方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準確性、完整性、即時性、有效性、合法性、適當性、品質或任何其他方面等),如非屬可歸責於本公司事由者,本公司不對該第三方內容之管理人員、關係企業等作任何保證或認可,亦不負擔任何責任。 本公司僅為方便使用者之使用而提供第三方內容,如使用者已侵犯或違反任何其他方之權利,致該第三方產生任何損害、損失或有任何爭議事項,除屬可歸責於本公司事由且情節重大者,本公司將不在任何方面對使用者就此類使用承擔任何直接或間接責任。
第 7 條 退費說明
使用者明確知悉,本網站所提供之本服務,多為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且購買時本網站亦會盡力告知使用者該數位商品之內容,經使用者事先同意始提供。故若本服務中有屬於「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所規定之特殊商品者,則將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 依據前項規定,針對退款資格具有一定之限制,針對本服務之退款規定,若所購買本服務下之產品或課程,於課程介紹的頁面內(包含但不限於「常見問題」)有針對退費進行特別約定或其他特約規範,則將優先於本條款適用,若無約定則適用本條款之退費規定如下:
1. 退款資格:若您在購買後7日內,經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員確認於本網站上之記錄,您未曾觀看正式課程影片、下載內容檔案(不包含試閱單元),則得受理申請辦理退費。 2. 退款流程:請提供您購買時,填寫的姓名及電子信箱,並註明欲退費原因,來信至 hey@lifehacker.tw,會有專人審核後受理退費。 3. 退款方式
- ① 信用卡刷退:如果當初購買時,採用信用卡付費,則採信用卡退刷方式。
- ② 匯款退款:如果當初購買時採用 ATM 轉帳或超商付款,則採匯款退款方式。
第 8 條 免責聲明
使用者應對自己使用本服務時之言行負責,並應自行判斷其他使用者提供之資訊及言論真偽。 本服務可能含有連結至第三方網站,由於我們無法控制第三方網站內容及資源,因此您在進入、使用任何網站前,需自行瞭解該網站之使用者條款及隱私權政策,並謹慎斟酌判斷其可信度和正確性。 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務時,若因使用者之原因自身疏失、違法行為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及本網站之原因所造成的損失或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如本公司因本服務對使用者致生任何損害賠責任,則概以本公司對該使用者所收取之費用為賠償上限。 本免責聲明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以相關法律法規及本網站相關規定為準。
第 9 條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若因本條款及課程契約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並進行解釋。 若因本條款及課程契約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將先以友好協商及誠信原則進行協商談判,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則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有關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第 10 條 聯絡我們
倘若發現任何違反本條款之情事,或對我們的處理方法有任何疑問,請通過電子郵件方式跟我們聯絡。 若您對於本公司及本網站所提供之本服務,得以電子郵件(hey@lifehacker.tw)向本網站或本公司提出申訴,本公司自接獲消費者申訴之日起15日內將妥適處理之。
第 11 條 修訂日
2025 年 4 月 17 日 修訂